按照國務院、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的工作部署,為減輕新冠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,推動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,在保證我市采暖費補貼專項資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,市財政局會同市人社局等相關部門,經多次調研,并報經市政府常務會審核通過,聯合印發《關于繼續執行采暖費補貼專項資金降點征繳的通知》(大人社發〔2022〕70號),規定從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,我市采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繼續執行1%征繳費率,有效降低企業稅費成本。